宋榆线与铁路锦承线宋杖子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5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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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4〕481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1.8155公顷为国有。现将该项目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宋榆线与铁路锦承线宋杖子道口平改立工程项目。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地块1:北至宋杖子镇宋杖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宋杖子村集体土地,西至宋杖子村集体土地,东至宋榆线公路。

地块2:北至宋杖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宋杖子村集体土地,西至宋榆线公路,东至宋杖子村集体土地。

地块3:北至宋杖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宋杖子村集体土地,西至锦承线铁路,东至101线公路。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宋杖子镇宋杖子村集体土地1.8155公顷,其中农用地1.7058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未利用地0.1088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  属地  类面  积(公顷)征地区片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补偿总费用(万元)
宋杖子镇宋杖子村农用地1.705860102.3480
建设用地0.0009600.0540
未利用地0.1088485.2224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