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公安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8 信息来源:凌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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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凌源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凌源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凌源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定我市公安工作的政策。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侦查工作,处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依法开展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六)承办凌源市人民政府、朝阳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公安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公安局
    2.交警大队
    3.巡特警大队
    4.看守所
    5.拘留所


第二部分 凌源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233.7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233.7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33.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76.9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民辅警工资保险增加。

(二)支出总计12233.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395.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3.15%。主要是为保障人员经费充足、机构运转正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9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90.65万元,资本性支出49.28万元。
   2.项目支出837.8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85%。主要包括、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76.9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民辅警工资保险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3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5.86万元,项目支出837.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6.9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民辅警工资保险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33.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元,占0.3%,公共安全支出10483.24,占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88万元,占7.3%;卫生健康支出343.29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478.31万元,占3.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万,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35万元,主要是信访经费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10483.24万,具体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7625.65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转费用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民辅警津补贴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12.23万元,主要是差旅费、专用材料费、租赁费、被装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房屋及构筑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143.21万元,主要是辅警工资及保险、民警超时补助、民警津补贴、差旅费、劳务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差旅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8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2.4万元,主要是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98万元,主要是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98.53万元,主要是民警缴纳的养老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1.97万,主要是民警缴存职业年金,完成年初预算的23.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无公费职业年金缴存,指标抽回。

4.卫生健康支出343.29万元,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93.29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公费医疗保险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7.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50万元,主要是疫情防护等支出,年初无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344.4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8.3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缴存等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年底公积金基数调整。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增加18.13万元,增加8.2%,主要原因是车辆修车加油费增加,无公务用车购置。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汽油、维修费、保险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95.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55.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73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9.93万元,比上年减少55.79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资本性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安局共有车辆7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6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4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291.7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公安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运维费”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4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经费的受用应进一步细化目标,应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及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建立健全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公安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运维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安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运维费”等4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9.17万元,执行数为149.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年预算编制;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三是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绩效管理认识不够深刻,经费的受用应进一步细化目标,应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及体现绩效目标的具体绩效指标,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公安事务及管理支出项目以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第四部分 凌源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公安局(本级)


第五部分 附件

凌源市公安局(本级)-项目自评表

凌源市公安局-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