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08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局
浏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凌源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市内公路、水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民航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优化市内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市内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其他市内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责任,协调铁路、民航运输,指导全市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海(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运营,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防治船舶污染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市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与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凌源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2748.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748.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48.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1356.64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农村公路省补资金减少,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总计12748.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2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7万元。

2.项目支出11725.9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2%。主要包括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356.64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农村公路省补资金减少,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74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3万元,项目支出11725.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56.64万元,降低9.6%,主要原因:农村公路省补资金减少,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8.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1万元,占0.2%;卫生健康支出32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18.65万元,占0.1%;交通运输支出12460.4万元,占99.4%;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占0.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81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221.32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210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0409)20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18.65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21307)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2130701)1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21307)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307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交通运输支出12460.4万元,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21401)行政运行(2140101)7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交通运输支出(214)公路水路运输(21401)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37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交通运输支出(214)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2140499)866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1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3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3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日常下乡检查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7万元,比上年减少144.95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2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交通运输管理专项业务经费”“工信产业监管专项业务经费”等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2万元。主要一是路政场地租赁4万元,顺利完成当年预算工作任务;二是一事一议项目资金8万元,完成农村公路的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资金使用效果,较好的保证了资金需求。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卫生健康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没有年初预算数,执行数为204.54万元。主要是疫情防控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并及时拨付各用款单位,做好保障工作。

(2)“农林水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没有年初预算数,执行数为18.65万元。主要是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管好用好项目资金并及时拨付各用款单位,确保农村公路质检监督检查顺利进行。


(3)“交通运输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没有年初预算数,执行数为11502.78万元。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8007.45万元,地方财政资金项目3495.3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要,及时拨付各施工单位或代建单位,确保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主要保障我市交通公路建设、其他与交通有关的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凌源市交通运输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