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使用须知
发布日期:2024-06-14 信息来源:凌源市
凌源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凌源市数据局主办的投诉举报平台。平台最大限度整合社会监督力量,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机关作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涉及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投诉举报。
一、受理范围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依法设立的企业及其投资者或有投资意向的自然人),认为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损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要求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平台对提供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投诉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回复。投诉人应该对所投诉的问题负责,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幕后操纵他人投诉举报或者以投诉举报为名借机敛财。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投诉举报为名制造事端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投诉渠道
邮寄地址:辽宁省凌源市数据局投诉督办科,邮编:122500
投诉举报电话:0421—6816666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lysmys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