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10 信息来源:凌源市
浏览: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凌源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一、建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建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校车服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车及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

二、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例会制度。

校车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校车运行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会议必须有具体详实的文字记录。对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三、规范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帐。

1、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照管员、校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以上文字资料保存期至少2年。

2、对校车行车记录仪及校车内监控生成的信息机影像资料应保存保管完好,无安全和问题的一般性电子信息资料保存期至少10天,凡涉及安全和问题性事件的电子信息资料保存期至问题处理完结后1年。

3、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与学校、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四、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五、科学规划制定校车运行计划。

1、落实责任,职责分工明确。根据校车运行需要,明确有关人员分工及职责。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照管员、学校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2、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编组、定座编号到人的安排表,认真确定每辆校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 地确定每一辆校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3、严格按照审批的行车路线行驶,在固定停靠点停车,保证接送学生的时间。校车运行实行学习日每天上学、下学时间早接晚送。

六、校车的配备及驾驶员的资格条件。

配备的校车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的要求标准。校车驾驶员各项资质条件须达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留存校车驾驶员有关资料,并将相关资料交校车管理办公室备案。

七、汽车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每次出车前进行常规检查,每月、每季度进行定期检查,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 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八、突发情况的处理。

1、如遇有恶劣雨雪雾天要及时和学校、校车管理办公室联系以确定是否停运。行驶过程中如果突遇极端灾害天气,须立即靠边停车、保护学生并征求学校领导意见,待天气好转后方可继续行驶。

2、校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协调驾驶员或者驾驶员主管部门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学放学不受影响。

3、如有突发事件,首先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迅速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完善监督,齐抓共管。

1、学校督促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和驾驶员的培训、审验,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申请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处罚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等处罚措施。

2、学校应当对学生、学生家长、班主任教师、随车教师和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3、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教职工乘车管理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行与修订完善。

本办法自校车运行之日起实行,由校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完善并报上级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