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市按照国家、省、市要求积极开展并圆满完成普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
为了做好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凌源市人民政府发布《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任务与时间安排、2017年重点工作、经费落实与组织领导。2018年2月,凌源市污普办制定《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凌污普办〔2018〕3号),明确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组织实施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有力的指导和统筹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
市污普办从各相关单位、所有乡镇街道、村委会共选聘普查员274名,普查指导员53名,共计327名,并制定《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两员”管理制度》;2018年4月组织编制了《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所需资金的请示》,共申请资金312.9098万元,目前已经到账150万元整,完全能够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清查阶段
我市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清查工作部署,完成清查上报和质量核查工作,清查建库阶段我市共划分普查小区数量282,完成国家共下发基本单位名录4944家清查核实工作:确认入户调查的普查对象数量为907家,其中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国家下发的基本单位名录数量4437家,确认入户调查的普查对象数量437家;生活源锅炉国家下发的基本单位名录数量11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32家,入河(海)排污口12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普查办于2018年8月9日完成了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和清查工作质量核查及整改工作,圆满完成了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建库工作。
二、入户调查阶段
按照国家、省、市污普办的工作部署,我市污普办的普查组织、普查培训、宣传动员、普查实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均按要求圆满完成。普查实施阶段历经清查、全面普查,按照“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清查原则和“真实、准确、全面”的普查工作目标,经入户排查核对、名录库核实比对及数次质量核查和数据整改工作,最终我市汇总建库的普查对象总计1245家,其中工业源普查对象44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查对象332家、生活源锅炉普查对象117家、行政村282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入河排污口15处、移动源55家。较清查阶段工业源增加6个,入河排污口增加3个。
三、数据汇总阶段
我市从2018年12月10日开展质量审核工作,第一轮审核为覆盖本市所有污染源进行自查;第二轮按照上级污普机构要求抽取30%污染源核查;第三轮审核为朝阳市核查组覆盖重点排污单位对我市进行抽检;第四轮审核为省核查组按区域污染源全覆盖原则随机抽取,现场核查我市的污染源档案。同时,我市污普办针对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生活源和移动源等数据,与统计局和农委、住建、环保局等部门进行协调核对,对入户调查对象数量进行了全面审核分析,对污染物排放异常的企业进行重新核对修正,对国家、省、市审核结果积极反馈,形成最终数据库。完成调查数量如下表所示:
入户调查完成企业数量
| 调查对象 |
数量 |
| 工业源 |
443(运行252,停产105,其它86) |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
332 |
|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
3 |
| 生活源锅炉 |
117 |
| 入河排污口 |
15 |
| 移动源 |
55 |
四、总结发布阶段
我市于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7日先后编制完成了:《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结报告》和《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分析报告》,并上交至上级污普机构。
凌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