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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9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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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凌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步步推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总体进展良好。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凌源市司法局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政府信息公开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

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组织保证,调整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治处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并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不断探索和丰富公开形式,规范程序,完善制度

1、不断探索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司法行政信息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编制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行政信息”等栏目进行了编辑、整理、更新,主动公布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审计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工作规则;公布工作计划、有关文件等,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2、规范公开程序。在公开程序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具体责任科室提出、分管局长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政治处或工作小组公开、政治处反馈四个步骤严格办理。

3、健全各项配套制度。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公开及时、全面、有效。局建立了两项制度: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民主评议制度,即每半年组织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特邀司法行政工作监督员及其他单位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即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开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要求,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按情节轻重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2条。主要是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0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3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形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尚需加大,群众对信息公开情况关注度不够等,网站建设有待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三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继续加强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

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三)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