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
发布日期:2024-03-11 信息来源:凌源市

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三公汇总支出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凌源市应急管理局

1.负责起草全市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定和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等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含矿山建设工程、石油天然气主管道)、烟花爆竹、黄金、石油、化工、医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预评价报告、“三同时”审查和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

6.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7.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8.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

9.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10.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1.承担全市无人看守铁路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2.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3.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4.负责全市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法规、规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拟订煤炭行业管理中涉及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15.负责组织开展煤层气开发、煤矿瓦斯利用、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炭企业兼并重组。

16.对全市煤矿企业的生产建设进行日常性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

17.负责依法整顿全市煤炭生产秩序,督促市政府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煤炭行业安全技术培训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与审核工作。

18.负责煤矿企业事故报告统计分析工作,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19.负责消防、救灾减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能、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能、草原防火、震灾等应急救援职责。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凌源市应急管理局

2、凌源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凌源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880.2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880.2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3万元。另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880.27万元;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30.3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80.27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3万元。

二、关于2024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凌源市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93.94万元,其中:办公费4.24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26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3.34万元、差旅费1.1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130万元、福利费0.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74万元。

三、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项目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项目。

四、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4年凌源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数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

五、凌源市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月15日(公开时点),凌源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含单位机要通讯,应急公务用车等)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8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凌源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辆,金额0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4个,涉及资金880.2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安全监管: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7.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