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城北村)
发布日期:2023-11-21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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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3〕767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0.0403公顷为国有。现将该批次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3年度第9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北至北街街道城北村用地,南至城北村用地,西至锦承线铁路用地,东至道路。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北街街道城北村集体土地0.040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403公顷。
五、土地补偿标准
权 属 | 地 类 | 面 积(公顷) | 征地区片 | 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补偿总费用(万元) |
北街街道城北村 | 建设用地 | 0.0403 | Ⅰ | 90 | 3.6270 |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