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2023年消费帮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20 信息来源:凌源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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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创新帮扶方式,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销售扶贫产品为重点,以拓展脱贫户增收渠道稳定脱贫成果为目的,将脱贫地区产品供应和市场需求直接联系起来,实现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和促进扶贫产业健康发展,激发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构建社会帮扶长效机制,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1.开展线下销售。鼓励引导市内连锁超市、商场、宾馆、农贸市场、供销系统经营网点、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等场所,在醒目位置开设扶贫产品销售公益专区、专柜、专馆,方便消费者为脱贫人口奉献爱心。鼓励批发市场、企业等优先采购受扶贫产品。同时开展扶贫产品、农产品市场直销会。

2.推广线上销售。动员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互联网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渠道、平台、信息、流量和大数据等优势,拓宽销售渠道,加大对扶贫产品、旅游资源的宣传推广和销 售力度。支持发展“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脱贫户”的直采直销模式,积极推销扶贫产品。

3.推进供需对接。指导企业、市场、连锁超市等流通主体到乡、村对接考察,积极选购扶贫产品和特色产品,建立长期合作的供需关系。引导一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农户开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开展扶贫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市场”五进活动。

4.宣传推介展销。面向全国、主攻京津冀,集中展示推介我市扶贫产品和特色产品。在符合展会规定的前提下,继续组织我市农品企业在北京、沈阳、大连等地参加区域性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推介会等推销活动,积极做好宣传推介,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1.广泛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消费扶贫。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和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的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扶贫产品。利用自有平台渠道建立扶贫产品销售体系,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和“爱心认领”扶贫产品。引导各类帮扶主体和爱心人士“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积极购买扶贫产品。

2.充分发挥帮扶主体作用。鼓励和引导对口帮扶地区、定点帮扶单位、包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通过消费扶贫,与 帮扶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受帮扶地区主动对接,并根据需求提升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帮扶单位、驻村 工作队、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对所帮扶村的各类产品销 售需求进行摸底,积极搭建营销平台。发挥帮扶队伍思路宽、 交际广、渠道多的优势,为帮扶对象扶贫产品代言,拓展销售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加大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及时总结和宣传本地区、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树立一批好的机关单位、企业、合作社、诚信脱贫户进行宣传表彰,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监督落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将消费扶贫纳入行业部门乡村振兴巩固成果考核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