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0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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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申请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继承人被继承人不动产权证编号座落面积(M2用途

1

2

3

刘春莲刘宗臣

20210005788

20210005787

20210005789

南湖嘉苑北侧二层-010211南湖嘉苑北侧二层-010212南湖嘉苑北侧二层-010213

31.50

31.50

32.25

公寓

公寓

公寓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