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0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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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申请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编号 | 座落 | 面积(M2) | 用途 |
1 2 3 | 刘春莲 | 刘宗臣 | 20210005788 20210005787 20210005789 | 南湖嘉苑北侧二层-010211南湖嘉苑北侧二层-010212南湖嘉苑北侧二层-010213 | 31.50 31.50 32.25 | 公寓 公寓 公寓 |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