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纪检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9-05 信息来源:凌源市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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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朝阳市及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国家公务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及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任命的企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以及各乡镇政府和国家公务员、乡镇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律程序办理);受理监督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督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

(八)调查研究市政府和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九)负责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市政府纠正部门和待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对全市纠风专项治理和待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协调。

(十)会同市委直属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市委有关部门管理市直纪检机构和乡镇纪委领导班子,考核、考察干部人选;负责市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非市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1992.8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92.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2.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37.16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承办专案增多,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1992.8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74.2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0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5.8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18.6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95%。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7.16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承办专案增多,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9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4.21万元,项目支出118.6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7.16万元,增长7.3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承办专案增多,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0.5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1.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8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3.34万元,占86.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5万元,占6.82%;卫生健康支出43.07万元,占2.16%;住房保障支出90.6万元,占4.5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3.3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328.74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2.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年末追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0万元,主要是差旅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没有项目支出款项,年末追加业务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275.8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劳务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7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主要是年末追加维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支出98.64万元,主要是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主要是年初预算没有项目支出款项,年末追加业务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95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42万元,主要是退休老干部办刊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8.88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年末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项)16.65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1.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转退休人数增加。

3.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3.06万元,具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1.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转退休人数增加。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90.6万元,具体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年末追加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9.5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19.79%,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

2.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7%。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款项。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8批次、84人、0.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纪委莅凌调研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9.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73%。完成全年预算的318.93%,决算数大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谈话车改造费用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主要用于谈话车改造、车辆保险及燃油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9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4.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65.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82万元,比上年减少57.2万元,降低10.94%,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室维修工程减少,上年办公室维修工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调研或平台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23.56万元,自评平均分86.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纪检监察办案业务费及信息化运维、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1万元,执行数为69.04万元,完成预算的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财政资金紧张,全力保障三保经费支出,因此只执行69.04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纪检监察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年初预算安排,该项目款项全部支付完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卫生健康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业务费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化运维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