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6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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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我中心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申请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证编号 | 座落 | 面积(M²) | 用途 |
1 | 王桂兰 | 杨凤泉 | 04324a | 凌源市南大街(教委家属楼1#) | 46.76 | 住宅 |
凌源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