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发布日期:2023-05-15 信息来源:凌源市


市长  张殿成

(2023年5月15日)

 

深化政务公开,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安排。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是政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当前,凌源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应对新问题新挑战,努力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为凌源的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是政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一旦遭到破坏,对社会环境的污染和市场主体的伤害不可估量。近年来,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持续用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差距依然明显。我们必须通过深化政务公开,让市场主体有渠道、有条件获取行政行为的依据、条件、流程、结果,着力维护合法权益,持之以恒打造法治环境、构建诚信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途径。要把政务公开与放管服改革有效地结合,通过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完善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审批事项清单和市场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及时进行线上线下公开,各审批部门要以最优的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二、突出工作重点,政务公开再深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深度、广度和透明度。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决策实施、权力运行、政务服务的监督作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群众和基层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放在对全局发展关系重大的问题上。

一是突出抓好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涉及到行政执法、审批、核准、登记、办证、收费等事项,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的公众形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住服务这个重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是突出抓好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涉及事权、财权、人权等重要决策。决策公开的意义不仅在于接受群众监督,还在于决策过程和决策执行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政务公开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

三是突出抓好重要事项的公开。要做到全过程公开,即事前公开资源信息,事中公开有关程序和办法,事后公开结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城建、劳动、物价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办事信息和新政策,保证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效率、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细走实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改进作风,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的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水平。

二是要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各乡镇街直接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是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的关键一环。要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扎实推进村(社区)的政务公开。重点围绕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基层群众关注热点,完善常态化公开机制,打通政务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政务公开事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事关振兴发展全局。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向高质量迈进,努力在凌源全面振兴三年突破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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