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财政局向人大报送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函
发布日期:2023-03-13 信息来源:凌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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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有关人大审查监督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根据《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凌政办[2019]27号)的有关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绩效自评范围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范围为2021年设定特定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项目,项目数为13个,金额为0.51亿元。

二、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各部门单位按照工作流程对已完成的项目结合预算资金实际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对比、梳理,分析偏差原因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中绩效管理模块填报绩效自评情况。财政局各预算科室对市直部门、乡镇街报送的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审核。有特殊情况导致执行率低,预算单位可向市财政局对口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提出调整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自评整体自评总得分达到100分10个,90分以上2个、80分以上1个。全部自评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较规范,项目完成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附件:绩效自评表

 

凌源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