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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区域内无疑似污染地块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1-10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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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和国家二十条评估考核要求,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土壤防治行动计划》精神,为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我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经调查核实,目前全市区域内无疑似污染地块。
特此公示。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凌源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