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劳动就业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08 信息来源:劳动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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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凌源市劳动就业局隶属于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负责就业服务、岗位开发、就业洽谈等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外出务工人员维权、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审核、调整以及监督检查和各种补贴初审等相关工作;负责就业见习补贴、援企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及其他就业类补贴核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失业监测和预警及其他失业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用工需求调查、用工信息审核备案、《就业创业证》综合管理以及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非国家、省统考职业(工种)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鉴定档案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咨询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工人技能等级岗位考核评价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凌源市劳动就业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中心管理办公室、失业保险科、人社综合科、培训科、培训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科、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科、公益岗管理科、创业指导、就业服务、创业创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等13个科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3,423.23万元,包括:

1.财政当年拨款收入3,398.1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8.19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0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74%。主要是盘活资金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421.21万元,增长69.74%,主要原因: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决算,其中包括公益岗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创业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二是人员工资涨幅、开展人才建设服务、落实创业基地、企业家返乡创业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二)支出总计3,423.2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50.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2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0万元。

2.项目支出3,072.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9.76%。主要是就业补助支出,其中包括公益岗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创业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451.21万元,增长73.59%,主要原因: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决算,其中包括公益岗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创业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二是人员工资涨幅、开展人才建设服务、落实创业基地、企业家返乡创业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42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73万元,项目支出3,072.5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51.21万元,增长73.59%,主要原因:一是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决算,其中包括公益岗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创业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二是人员工资涨幅、开展人才建设服务、落实创业基地、企业家返乡创业等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4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9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3.2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7.89万元,占98.68%;卫生健康支出13.10万元,占0.38%;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占0.50%。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7.89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基本支出291.12万元,主要是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02.94万元的143.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费用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项目支出3,057.50万元,主要是公益岗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促进创业补贴及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33万元的9,265.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就业补助资金纳入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31万元,主要是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6.3万元的96.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96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10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10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15万元的99.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3.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是普惠金融奖补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17.24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24万元,主要是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初预算19.73万元的87.38%,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年限较长,业务量较大,使用频繁。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1万元,占“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支出的100.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年限较长,业务量较大,使用频繁。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1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开展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维修(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0.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0.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用于开展业务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3个,涉及资金298.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保障人员经费的正常支出”“保障公用经费的正常支出”和“招聘、办公电费和档案管理”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298.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就业局2021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