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方案公告(城关街道凌河村)
发布日期:2022-08-01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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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9日,经省政府辽政地[2022]440号文件批准,凌源市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1.3334公顷为国有。现将该批次用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凌源市2022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
特殊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位置:北至城关街道凌河村集体土地,南至凌河村集体土地,西至凌河村集体土地,东至凌河村集体土地。
四、被征地村及面积
征收城关街道凌河村集体土地1.3334公顷,其中:农用地1.2403公顷、未利用地0.0931公顷。
| 权 属 | 地 类 | 面 积(公顷) | 征地区片 | 实际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 补偿总费用(万元) |
| 城关街道凌河村 | 农用地 | 1.2403 | Ⅰ | 87 | 107.9061 |
| 未利用地 | 0.0931 | Ⅰ | 69.6 | 6.4798 |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对被征地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涉及耕地的,根据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征收土地审核意见,对应安置的农业人员实行货币安置或社保安置。需要安置的人数、标准等情况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六、如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
七、对此批复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进行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凌源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