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教〔2020〕95号 关于印发《凌源市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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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了切实落实我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任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有保障,根据朝阳市教育局(朝教函〔2020〕24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任务并形成长效机制,特制定《凌源市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请各校遵照执行。

 

凌源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8日


凌源市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助力脱贫攻坚,阻

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按照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辽教发[2017]87号)要求和朝阳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降低辍学率,遵照“该入学的一个不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走”的原则,结合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工作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切实做到依法控辍、制度控辍,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决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确保教育扶贫基础性工作落地见效,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低保家庭等)为控辍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以学校为单位,保证入学率,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注重中小学衔接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以上,残儿入学率在95%以上,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子女入学率达100%。小学学段教育巩固率100%,初中学段教育巩固率98%。

三、责任体系

1、市政府是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2、乡镇、社区、街道办、居(村)委会以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防止辍学的保障工作,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

3、民政部门要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4、教育局负责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发辍学。

5、各中小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月末报告制度,及时向教育局和所在乡镇政府报告辍学学生情况。

四、制度保障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关键,在于夯实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制定规章,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确保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1、月报季评制。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实行月报制,主要内容为控辍保学体系建立和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建立情况,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落实情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台帐建立情况,计划脱贫退出户无辍学学生达标情况。自2020年5月起,各校务必每月25日前向教育局报送月报表和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情况。

2、“六长”责任制。建立局长、镇长、村长、校长、家长、师长等“六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控辍保学责任,一级抓一级,一棒接一棒,层层抓落实,生生抓到位。各乡镇、各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责任体系,细化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易辍生访谈和辍学生劝返工作,针对每一位易辍学生,确定好控辍或劝返责任人,制定劝返、关爱和帮扶计划,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3、建立台账制。各镇、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摸清情况,对已经出现辍学学生建立台账。要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辍学学生尽快返校。

4、辍学报告制。各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于超过两天不明原因未到校又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辍学倾向,应立即向学生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备案。

5、责任督学制。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各校责任督学要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

6、结对帮扶制。建立帮扶制度,把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安排给包抓党员干部、校长、教师,进行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动向及家庭状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失学,从源头上杜绝辍学发生。

7、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单独辅导、电访、微访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等学生群体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五、主要措施

1、坚持依法控辍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继续坚持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将“三法”(即《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育课纳入思想品德类课程。系统地对学生进行“三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在每学期初的三月和九月“控辍活动月”中,运用各类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通过有线广播、板报、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市师生齐动员、齐参战,加大增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  

2、坚持管理控辍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的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今年,各校继续实行“全员班主任制”,层层签定控辍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2)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要求各校辍学上报不超过2天,致使学校要做到随时检查。

(3)各校都要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建立规范的休学、转出、转入手续,注重中小学衔接,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

3、坚持教改控辍

(1)通过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4、坚持情感控辍

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和个体,要求学校安排教师,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各校要加强“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和“心灵驿站”建设,寄宿制学校要开通“亲情电话”和“网络亲情教室”,切实做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让他们安心学习,以真情实感留住每一位学生。

 5、坚持扶贫控辍

(1)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三乱”现象,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新学期伊始,各校将严控乱收费现象。另外,各校还将严控一些指令性的摊派、捐款等,尽可能地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

(2)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两免一补”,建立健全低保户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机制,解决 “因贫辍学”问题。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少年相关保障政策,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六、责任要求

1、劝返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失学儿童、少年劝返工作实行“一票否决”。严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走过场,流于形式,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学生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各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存在下列情况,造成学生流失的,要追究校长责任。一是对管辖范围内的失学儿童底数不清,或弄虚作假、瞒报失学人数;二是学生不到校,学校、教师没有及时家访了解情况,贻误规劝学生返校复学的;三是学校教师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或处事不公,挖苦、讽刺、歧视、体罚学生导致学生不愿意上学而辍学的;四是片面追求升学率,故意让一些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转学或退学的;五是对一些违反学校纪律或犯错的学生,以停学回家接受家长教育的名义,不接收学生再回校就读的;六是不关心学生生活,学校食宿条件太差,学生满意度太低,影响学生生活的;七是其他导致学生辍学的教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