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务事项没有真正全部进大厅方面
(一)各单位选派专业人员进驻大厅。各单位要按照凌政办发[2018]135号文件要求,选派具备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在编人员身份,且为从事或熟悉进驻事项业务的人员,熟悉业务人员实行首席代表制。
(二)各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大厅办理。根据县级政务服务目录,凡公布保留有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必须进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驻部门应向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刻制审批服务专用章,供审批服务使用。
(三)部门进驻事项实行综合受理。按照国家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意见要求,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大厅内实行综合受理,由受理中心一窗统一受理,后台分类送达各部门进驻的审批服务科室。各进驻部门不得在政务服务大厅之外的其他场所受理或送达。对进驻事项多、办件频率高的进驻部门,增派1-2名受理人员(身份不限)。
二、“放管服”改革下放事项承接工作不实方面
凌源市营商局对照朝阳市朝政发[2019]5号、19号、23号文件要求,共下放、取消职权1077项,涉及全市37个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简政放权下放和取消事项落实和承接工作,已经承接、取消998项,有79项未按时承接,总结情况如下:1.所有取消的事项已经坚决取消,不存在私自或变相保留问题。2.部分委托事项地方部门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委托授权,地方无法工作。3.部分下放职权,上级部门没有下放到位。4.部分职权的网络办公权力地方部门未得到授权,地方部门无法办理。5.地方个别部门人员不足、技术设备欠缺,无力承担下放权力。
目前政府已经调度并实质推进下放事项真正承接。全市各部门能够使用一体化政务平台办公,实现统一事项、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一网通办。
三、“一网通办”应用程度不高方面
2019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网上1168项政务服务事项。政府出资把外网铺设到全市所有的乡镇村和社区。先后两批次开展对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规范、网上办理环节人员配置工作,实现了政务服务网全覆盖,也实现了从群众可看到群众可用的实质性转变,网上可办率已经达到100%。今年6月,凌源市又下发了《关于做好一网通办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快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办理环节及人员配置工作,确保政务服务网能够满足业务审批要求和群众不见面审批服务要求。为更好的服务企业群众,方便办事,创新服务模式,我们努力将网上政府向掌上政府延伸,开通了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掌上服务功能。实现线上信息系统与线下业务系统相互融合。
四、窗口高质量服务没有充分显示方面
对全市政务服务窗口进行统一规范,制定了政务服务窗口规范统一管理专项整治文件,在行政审批、社保局等6个服务大厅建立了排队叫号、首问负责、“好差评”等10项制度。截止2020年11月,凌源市政务服务大厅及乡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好差评总数1.91万。人社、交警、公积金等部门单位设立了无休窗口。我局对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了科学的布局,合理的进行了区域划分,并设立绿色通道、帮办代办、预约服务等便民窗口。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方案及审批流程、凌源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纪律禁令、便民服务制度、“好差评”制度等。
(承办单位领导签名)
(承办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