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红十字会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8-07 信息来源: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三救工作:救援、救助、救护、基层红会主要是救助,设立人道救助基金。

2、做好三献工作(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及眼组织捐献)及红十字会的各项宣传工作,如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世界防艾滋病日等。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做到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4、开展救援防火急救训练进社区、进学校,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演练,增强居民和学生的防火逃生意识。

5.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凌源市红十字会。

第二部分 凌源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第三部分 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0.8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8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8.上年结转和结余1.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2%。主要是志愿者例会没有召开,因此有结余。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36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业务活动增加。

(二)支出总计68.1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8.1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万元,基本性支出1.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业务活动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26万元。

主要是志愿者例会没有召开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志愿者例会没有召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业务拓展。与年初预算相比,2019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1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57.88万元,占8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万元,占6.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0万元。

(5)伤残抚恤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57.8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2.29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其他卫生健康出为55.59,主要是人员经费等其他卫生健康管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5.金融支出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4.1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4.1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1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9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1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88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能按照年初预算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统筹工作;二是对预算项目进度管理监督的不到位,导致绩效资金不能很好地合理使用。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绩效理念,深入推进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科室绩效管理理念,将“要我评价”的被动认识转化为“我要评价”的主动实践,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强化事前准备,提升评价质量,在推进自身评价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精准、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切实提高评价质量。三是总结经验,完善绩效评价,总结2019年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确保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度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实务(款)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