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凌源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7-15 信息来源:凌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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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凌源市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6月30日在凌源市
                            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孙  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今年1月5日召开的凌源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我作了《关于凌源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5年财政决算已经编成,我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支出及平衡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根据正式编成的财政决算,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为314,02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了78,777万元,同比减收50,239万元,下降38.9%(按照省市政府做实财政收入的要求,2015年我市财政收入的总量和增幅在朝阳各县市排名均为第一。按可比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收2,312万元,增长3%);上级补助收入223,967万元,同比增收16,647万元,增长8%;债务转贷收入7,92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91万元;调入资金1,665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主要项目是:
    1、各类税收完成57,321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增收4,715万元,增长9%。
    2、非税收入完成21,456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减收4,403万元,下降10%。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完成313,19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90,354万元,可比口径同比增加28,61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当年调整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人员支出增加;上解支出完成14,72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8,116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1万元。
    2、国防支出23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2,144万元。
    4、教育支出57,684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941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57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11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97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3,784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6,232万元。
    11、农林水支出59,733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4,621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0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50万元。
    15、金融支出24万元。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80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6,408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36万元。
    19、其他支出(类)20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14万元。
    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相抵后,年末滚存结余82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实现了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财政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2015年基金总收入54,003万元,其中:基金收入41,3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8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38万元;基金总支出52,346万元,其中:基金支出50,681万元,调出资金1,665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基金结余1,657万元。
    二、二O一五年的主要工作
    (一)全力支持“五个一”工程建设。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心,扶持凌源凌河、中玻余热发电等项目建设;利用现代农业园区扶持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打造都市农业、观光农业,促进我市农业提质升级;利用上级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支持“三大景区”开发建设,构建“大旅游”发展格局;同时,推进两区共建发展进程,建设生态宜居宜业新市镇。
    (二)努力做好政府融资、银行贷款工作。一是经过多方努力,成功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3亿元,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争取世行贷款城市排水项目,中标金额为5,200万元,已提取世行工程预付款307万元;世行贷款三期供热项目已经提取世行贷款5,100万元;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项目和德国政府贷款项目,完成生态造林1062公顷,已提取外国政府贷款1,500万元。三是成立PPP项目管理办公室,目前,全市路灯PPP改造项目已通过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评价,进入政府采购阶段。并协助农产品加工园区、滨河新区、热水汤温泉旅游产业园区和基础设施投资办公室成立了4个由国资办出资的国有公司,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公用事业发展搭建了融资平台。
    (三)坚持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向上级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8.4亿元,争取专项转移支付14亿元,为改善民生,推进经济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调整了财政供养人员的基本工资,争取转移支付达7,946万元,总量居全朝阳五县(市)第一位,确保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时,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积极筹措资金2,683万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标准,投入资金602万元,用于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投入1,500万元,用于基层农村和社区党建,确保基层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四)跑步进京进省报项目,努力扩充政府财力规模。一是完成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上级三年补助资金达9,000万元,已到位资金3,000万元。二是争取青龙河综合治理国家级项目,目前,大河北、前进段湿地建设项目资金已到位3,900万元。三是完成产粮大县巩固工作。充分发挥上级扶持政策,为我市农业开发资金增加1,000万元。
    (五)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理财机制,切实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作为省财政厅乡镇实施部门预算试点县,进一步巩固部门预算编制成果,同时,将68个市直一级部门(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二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改革,对乡镇(街)推行集中支付管理。三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和节约效益,2015年完成采购金额4,531万元,节约资金400万元,资金节支率为8.1%。四是对惠农补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通过软件系统发放补贴30个项目,累计支付3.4亿元。五是以加强“两基”建设为重点,实现了“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实行财政党建工作与基层财政所业务工作直接对接,派出30名涉农科室党员分别帮扶联络一个乡镇(街)财政,既提高了联络员的自身工作水平,又提高了基层财政管理能力。确实做到了党建工作与基层财政工作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并得到了省财政厅领导的赞同与认可。六是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作用,评审工程项目630项,审定金额28,384万元,审减额3,733万元,使财政性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七是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资金统筹使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盘活财政资金1,055万元,增加了资金的有效供给,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八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及时偿还政府到期债务3.85亿元,增强了政府信誉。
    三、预算执行中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地方经济总量小,运行质量差,形不成财力因素较多,可支配财力水平低,财政资金调度相当困难。2015年我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8,777万元,可比口径增收2,312万元,增长3%,虽然有小幅增长,但全年工资性支出达11.7亿元,公用经费达2亿元, “吃饭”财政仍很明显,涉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等必须配套的专项很难投入。
    (二)受国家对监狱管理分局所属企业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当年对分局企业退税1,356万元(全口径),造成政府可支配财力水平较低。
    (三)乡镇街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进度过缓且乡镇间收入不平衡,差距较大。全年乡镇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了24,172万元,同比减收31,058万元,下降56%,完成年初任务的98%。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任务,完成任务的乡镇14个,未能完成任务的乡镇街有15个,主要原因是现有企业开工不足,财源基础薄弱,发展工业经济任重道远。
    (四)政府债务负担沉重,消化难度大。据统计,到2015年底,我市目前欠商业银行和省开发行贷款、世行贷款、农民基金会借款、财政周转金、国债转贷、日本黑字还流贷款和农业开发贷款等政府债务余额达9.18亿元,加上当年新增政府债务8.78亿元,债务余额达17.96亿元,一旦引发财政支付危机,必将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措施
    按照市委五届二十七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市财税工作形势和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重点,为确保完成2016年的财政预算任务,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稳增长、促转型,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稳增长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和手段,构建科学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运用财政贴息、补贴等政策措施,支持“五个一工程”建设,对“五个一工程”中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同时,要加快传统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促进汽车、钢铁、玻璃三大产业形成集群发展优势。二是支持园景区发展壮大。多渠道支持招商引资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景区功能,推进园景区企业逐步形成规模优势,更好地发挥园景区承载项目、吸纳投资、增加税收的作用,提高对财政的贡献能力。三是扎实抓好“营改增”改革,大力支持商贸流通、现代服务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对创新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下岗职工创业给予贷款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
    (二)保重点、惠民生,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国家低保政策,继续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和困难群体的救助水平;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就业再就业;继续支持棚户区改造、保障房等项目建设。二是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继续向基础薄弱校倾斜,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制度的落实。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服务功能;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等途径,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协调统筹发展。
    (三)抓收入、控支出,实现财政预算综合平衡。
    一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坚持依法理财,提高收入质量;密切关注财政体制改革对收入的影响,制定适应新形势的征管措施,明确收入征管部门责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和综合协调机制,定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加强对部门收入的调度;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二是积极应对当前极为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从优化支出结构、防范财政风险、规范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多方面入手,通过政策机制来严格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大力压缩行政成本等一般性支出,继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切实把有限资金用于保民生、促发展。三是尽最大可能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加大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把握国家投资重点,结合实际,千方百计争取专项资金,以项目建设拉动收入增长,确保社会事业发展和重点支出需求。
    (四)抓改革、促管理,有效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发挥新预算法指导财政工作的重要作用,在预算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上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全面规范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二是继续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扎实开展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强化会计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构建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财政业务效率。
  凌源市2015年财政总决算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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